一、针对“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薄弱”的问题。清晰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落实了党组成员分管优抚和老龄工作。建立工作汇报制度,严格遵守层级管理规定。修订和完善了39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格局已经形成。
二、针对“监督执纪问责不力”的问题。严格落实了主要领导“三不直接分管”,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党组“三重一大”、选人用人等制度的落实与执行。明确分管领导既要管工作,也要管作风、管廉政的“三管齐下”工作要求。常态化监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的情况。全面排查下属单位风险点和风险岗,建立风险清单,收缩下属单位重要领域权力。
三、针对“执行上级决策搞变通”的问题。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规范审批程序,严格落实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
四、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淡化”的问题。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四纳入”。
五、针对“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力”的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按议事决策规则办事,将所有涉及全局和全系统“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纪检组全程跟踪与监督。
六、针对“选人用人乱象”的问题。调整了混岗人员。向县编委请示拟撤销救灾救助股,分别设置救灾股和救助股。向县人社局报批了中层干部任职调整情况。对局机关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全员轮岗。
七、针对“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实”的问题。约谈了未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9名中层干部,责令重新如实填报个人重大事项,并向党组织作出书面检讨,将有关情况纳入个人廉政档案管理。
八、针对“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修订完善了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定期通报,加大结果应用
九、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大力开展各类活动。
十、针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办法》、《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和特大病医疗救助办法》等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审核不严导致虚报冒领医疗救助资金等问题发生的13名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进行警示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
十一、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突出”的问题。规范管理,严明纪律,禁止参加一切协会、中介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禁止一切公款旅游活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十二、针对“虚报套取惠民救助资金、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对问题和线索进行了深入调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问责并追回了违纪资金。
十三、针对“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将县福利院经营权收回民政局,终止县民政局与县福利院的代管合同;将其财务纳入局统一管理。建立设施设备清单和固定资产管理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办公设施设备和固定资产管理。
十四、针对“违规工程招投标”等问题。进一步严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纪律要求,严禁干部职工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局纪检组全过程跟踪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实施活动。强化经常性警示教育。
十五、针对“干部职工纪律松懈作风漂浮”的问题。改“签到制”为“定期不定期抽查制”,按月汇总,定期通报,严格结果运用。
十六、针对“财务管理不严”的问题。修订完善了民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接待范围和执行标准,严格报销程序,规范报销资料管理。
通过巡察和强化问题整改,全局政治风气和政治生态健康良好。干部职工学习意识、廉洁意识、纪律意识、协作意识明显增强。公平、公正、公开行事、办事、干事的人越来越多,人民群众满意度越来越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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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溪县民政局党组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