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制定“十条戒律”规范网络新媒体行为
2017-07-14 18:47:12 县水务局纪检组

微信微博QQ等网络新媒体既是沟通交流信息的重要平台,又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县水务局近日明确规定网络新媒体十条戒律,要求全县水务系统干部职工严格遵照执行,要在用好新媒体、传播好声音、发挥正能量上走在前、做表率。

1.不散布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和违背中央、省、市、县委、政府决定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不泄露党和国家以及单位的秘密。

3.不制造和传播各类谣言。

4.不转发有违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和图片、视频。

5.不违规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以及与自身身份不相符的推销、推广活动。

6.不违规收受微信红包。

7.不传播迷信信息和从事迷信活动。

8.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拉票贿选。

9.不公开谈论和透露他人隐私。

10.不发布其他不当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