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提升群众满意度,石门乡采取四项措施,努力提升村社财务管理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清审责任。成立以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审计站其他成员为成员的石门乡财务清理审计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全乡的财务清理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财务清理审计工作组,分村进行清理审计。
强化村财审计,督促整改提高。全乡统筹村财审计力量,协助各村(社)进行财务清理审计,重点清理各村(社)历年的债权、债务,脱贫攻坚项目实施,“一事一议”及本年度的收支,清理结果向群众公示公布,审计出问题责令限时整改,目前已完成15个村社财务审计,公示结果15份,责令整改问题8个。
规范报账程序,严格字迹比对。实行支部书记、村(居)主任、副主任、监委会主任等相关人员预留字迹,报账时与相关凭证签字进行比对,避免代签字迹报账,促使各项开支更加民主、公开。
完善规章制度,转化审计成果。建立和完善《石门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等5项规章制度,结合每季度报账,村财民理乡代管办定期开展日常财务收支审计,帮助被审计单位发现和纠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钱,按制度办事的管理体制,不断提升村社财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