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关于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2016-06-14 08:15:42 本站原创

苍溪县关于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市纪委《关于反馈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的函》要求,现将我县在2015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中,群众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和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一、关于反映“‘元坝镇马家沟村4组水泥路不通,希望得到完善’问题已解决,但解决不彻底、不公平,对处理结果不太满意”的问题

经核查,马家沟村4组共46户,162人,全组两条组道路共5.2公里。其中,该组连接鲜家沟村、黄粱村2.9公里属连村路,已于201510月通过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硬化。另一条路从张家志房后的硬化路起经马兰湖护坝到马家沟村3组的2.3公里组道路属泥结石路,已于2014年作为田间耕作道纳入马家沟村国家土地整理项目规划之中,此路途经马家沟村3组和414户农户。目前,该组2.3公里未硬化泥结石路已完成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招标工作,将于2016年下半年开工建设。

二、关于反映“学校老师存在收红包现象”的问题

经广泛座谈和调查分析,发现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等现象,在少数学校不同程度存在。针对这一现象,近三年以来,县教科局印发了《苍溪县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先后开展了教师廉洁从教承诺活动、严禁教师违规补课(家教、托管、培训)、违规接受学生“谢师宴(升学宴)”等类宴请、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促进了全县学校校风、系统行风和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明察暗访,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对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三、关于反映“农村学校设施设备还需要改善”的问题

由于我县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本级财力十分有限,因资金投入总量不足,确有一部分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等办学条件较差。对此,县教科局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硬件条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苍溪县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规划》,计划用35年时间,争取中央投资,全面用于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设施设备的改善,确保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四、关于反映“陵江镇红旗桥村前村支书挪用公款,私扣村民私章、复制村民粮食卡被揭发了,但是处理很轻”的问题

经核查,从200810月至20096月,在农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陵江镇红旗桥村时任村“两委”班子决定,虚报骗取了“5·12”地震后续生活救助款、农房维修加固资金共计39.6万元用于村上开支。两任红旗桥村原支部书记白咸长、韩勇和时任村副主任牛长江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55月,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犯罪对牛长江决定逮捕,20159月移送县法院,已进行初审。目前,已责成陵江镇党委到红旗桥村召开村民会议,向群众说明情况,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五、关于反映“映青村选干部拉选票现象严重”的问题

核查,白桥镇映青村共3个村民小组,165户,493人。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白桥镇纪委组成调查组对该村近两届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深入细致核查,通过座谈普通党员、群众代表,没有发现村干部“拉选票”行为的相关证据。入户调查结束后,组织在家群众召开了专题会议,通报了调查情况,全体参会人员均无异议,会上还组织学习了严肃换届纪律相关要求,并要求村干部和其他参会人员将情况转达给在外务工人员。

六、关于反映“歧坪镇政府修滨江路砍了群众的树木不赔偿”的问题

经核查,歧坪镇于2014310日开始实施河堤建设施工,河堤建设主体工程位于(河道)线范围内,该范围的树木系该镇组织场镇各单位职工义务植树栽植,不属于任何集体和个人所有,不存在赔偿问题。河堤建设主体工程竣工后,增设了滨江河堤附属工程(滨江河堤闸门工程),修建闸门时所砍树木,由施工方同群众协商,进行了合理赔付。目前,歧坪镇对赔付情况向群众进一步解释说明,并对已赔偿情况进行了公示。

七、关于反映“中土镇王渡村新农村开发修的水泥路是‘豆腐渣工程’”的问题

经核查,中土镇无“王渡村”这个村名。我县境内有原王渡镇,20055月机构改革,将王渡镇、五里乡、云峰镇合并为云峰镇,原王渡镇辖10个村(莲花、大获、响水、木梁、金石、铜鞍、会民、赤土、桂花、马石)。2012年至2015年原王渡镇片区10个村未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马石村和桂花村境内通往中石化大坪天然气净化厂和元坝104井道路,因运送设备物资,导致路面损坏严重,相关单位已兑付补偿修复资金280余万元,现路况良好。仅桂花村仍有1.2公里路面因运输管线损坏6处,至今未修复,但未中断通行。目前,云峰镇已同元坝104井负责人商议补偿事宜,确保当地群众畅通出行;并组织马石村、桂花村召开村民大会,宣传解释公路维护知识,并在村组道路设置警示标志,限制超宽、超重车辆通行。

八、关于反映“城市规划只管新城区不管老城区”的问题

经核查,我县2015年投入150万元启动了县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一期工作,2016年启动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期工作。今年以来,启动了嘉陵江苍溪城区(老城区)河道整治工程规划,总投资约2.5亿元;编制了县城区公共停车场规划,计划五年内投资约10个亿,新建地下公共停车场32个,预计新增车位约7000个。在2015年启动实施汉昌国际、金港国际等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上(总建筑规模约24万平方米,预计2017年底竣工),2016年启动了嘉陵路西段棚户区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大老城区改造力度,切实加快老城区更新改造步伐,实现新老城区功能良性互补、良性互动,不断改善城市景观形象、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和提高城市综合实力。

九、关于反映“修亭子电站搬迁费没有给老百姓”的问题

经核查,我县亭子口库区移民乡镇在移民搬迁补偿补助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搬迁补助费在移民户签订搬迁安置协议时,已按乡内移民人口575/人、乡外移民人口694/人的标准及时核算到户,同时以《亭子口库区移民补偿补助表册》的形式告知并足额兑现到各移民户。为确保库区持续稳定,县扶贫移民局组织移民户再次宣讲有关移民政策,开展移民工作“回头看”活动,全面摸底排查,做实做细移民补偿工作,确保各项补助补偿资金专款专卡、足额兑现到户;同时,加强移民银行账户和《亭子口库区移民补偿补助手册》核对工作,做到账册一致,信息统一,并进行公示。

十、关于反映“年前拨款对北门沟水沟进行修缮,钱花出去了但污水沟问题没有得到处理”的问题

经核查,201412月,县水务局牵头实施了“苍溪县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网)建设”项目,改造了九曲溪蚕种场至原林业局段,全长2.3公里,于20156月底完工,7月通过验收,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因沿线支管未纳入本次改造计划,虽然与新改造的污水主管道连接处设置有栅栏,但沿线饭店、学校、车站等排水户基本没有建立隔油池或进行预处理,大量油块、生活垃圾等杂物易造成栅栏堵塞,污水从管道连接处的溢流口流入到整治后的九曲溪内,导致老百姓认为钱花出去了问题没得到治理。下一步,县水务局将组建一支专业保洁队伍,随时清掏维护沟内和管道连接处的垃圾,同时加快推进原林业局处污水提升泵站改造工程进度,力争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十一、关于反映“低保分配存在严重问题,有的人不贫困也冒领,有的人评定了低保没领到钱”的问题

经核查,我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6.1万余人。为加强对低保评定工作的管理,我县制定了《苍溪县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低保评定必须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居)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的流程进行,任何人无权分配或指定某群体或个人享受低保。我县从2014年开始,所有城乡低保补助金由县民政局直接打卡发放到享受对象本人的信用社账号,各级低保管理机构和人员均不能接触到现金,不存在评定了低保领不到钱的问题。同时,县民政局对全县低保评定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防止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